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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多市6日起解除限行措施

2016-01-05 20:24:29        admin

石家庄: 经石家庄市气象、环保部门研判会商,石家庄市今天下午多云转晴,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,今天夜间大气扩散能力较弱,污染物浓度上升;明天受冷空气影 响,有3-4级西北风,污染物浓度下降,霾消散,空气质量好转。石家庄市政府决定自1月5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(Ⅱ级)预警应急响应,机动车限行措 施一并解除。

廊坊:从1月5日12:00时起廊坊市解除预警并终止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。

邯郸:经邯郸市政府研究决定,邯郸市于1月5日20:00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,取消限行。

保定:根据省大气办通知要求,经保定市政府研究决定,保定市于1月5日24:00终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。限行措施一并终止。

沧州: 根据沧州市《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(III级)应急响应》的通知,按照河北省大气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令,决定于1月5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 (III级)应急响应状态。沧州市自5日24时开始正式解除对中型、重型货车及低速载货汽车、拖拉机、三轮汽车的限行,市交警支队电子抓拍闯限行系统同步 停止。

定州:记者从定州交警大队了解到:1月5日24点,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,同时终止限行措施。

邢台:根据气象、环保部门专家会商,1月6日开始邢台市气象条件对污染物稀释、扩散和消除有利,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结束。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,于2016年1月6日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。

衡水:经衡水市大气办预测组会商,1月5日—1月6日,衡水市市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等级为二级,较好,较有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、扩散和清除。经衡水市政府批准,按照《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的要求,衡水市于1月6日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。同时解除限行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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